可信賴專業活動
背景
配合 醫策會「111年度臨床醫事人員訓練品質精進輔導計畫」,建議以能力導向醫學教育(CBME)之理念,發展各醫療職類之「可信賴的專業活動 (entrustable professional activities, EPAs)」,從中建構層級指標,並結合評核方式確保訓練成效。
中華民國聽力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與 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於 2023 年辦理研習營,並協調各醫院參與師資培訓課程,而後召開數次專家會議,已訂定出重要之聽力職類EPA與聽力師核心能力,再邀請臨床單位(三軍總醫院、馬偕醫院、國泰醫院、臺大醫院、林口長庚醫院、中國醫大附設醫院、彰化基督教醫院、成大醫院、奇美醫院、高雄榮民總醫院)編寫描述表與評量表。
第一版EPA共計12項,考量EPA1、2、3、11為最多數醫療院所執行中,因此列作優先項,並正在臨床單位執行效度確認。
聽力職類 EPA 項目(第一版)
臨床聽力學 Clinical Audiology
EPA 1 成人聽覺功能評估
EPA 2 小兒電生理聽力確診
EPA 3 小兒行為聽覺評估
復健聽力學 Rehabilitative Audiology
EPA 4 成人助聽器選配調驗
EPA 5 小兒助聽器選配調驗
EPA 6 電子耳術前評估諮詢
EPA 7 電子耳術中監測
EPA 8 電子耳術後調頻
EPA 9 成人聽能復健及溝通訓練
EPA 10 小兒聽能創健及溝通訓練
前庭平衡聽力學 Vestibular Balance Audiology
EPA 11 成人前庭平衡功能評估
EPA 12 成人前庭平衡復健訓練
聽力師核心能力及次能力
描述表說明(紅底者不建議修改)
空間場域:指培訓或執業應有的空間設施,如聽力檢查室、前庭功能檢查室、選配室、手術室、調頻室、諮商室、治療室。若無,鼓勵外訓。
適用限制:排除不適用此EPA之對象。
觀察面向:依「事前準備、執行過程、事後作業」的時序條列任務內容。任務應包含但不限於評量表。
完訓情境:判斷可獨立執業的聽力師至少要能勝任哪些臨床情境。評量時,均應個別完成。
失敗風險:為喚起指導教師與受訓學員正視任務執行的風險。
對應能力:完成任務所需之聽力師核心能力。
具備條件:以「知識、技能、態度、經歷」提供訓練單位做課程規劃參考,可條列所需或合併為課程。
評估進展:應以多元(採多種對應EPA任務之評估工具)、多點(安排足夠觀察評估次數)為原則。鑑於導入期暫無各EPAs達到基本效度所需之實證,第一版僅作統一建議,未來進一步制定總結性評估所需之基本評量項目與次數之建議。
期待時機:學員被授予信賴等級 Level 1~6 之階段。
有限期限:發生可能損害醫療執行能力事件或因故暫離訓練,考量精熟度可能衰減,最長可維持數不需重新審視及評估,仍保有原授權層級。
請留意,目前公告版本尚在效度建立期,若有任何疑問,請洽全聯會信箱 twauda@gmail.com。